貸款糾紛案件屬於財產糾紛案件,收費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收取,收費標準如下:1。財產案件收費不超過1萬元(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格,按比例支付),每件50元;1萬至10萬元,按2、5%按2支付;10萬元至20萬元%交納;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按1支付;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0支付;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9%按0支付;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8%按0支付;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7%按0支付;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6%支付;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2、申請保全措施的,按實際保全財產金額按下列標準支付不超過1000元或不涉及財產金額的,每件支付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元支付%支付;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支付;但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的最高費用不得超過5000元。3、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支付。4、依法申請宣傳通知的,每人支付100元。
法律客觀:《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