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規定連帶責任保證方式。保證人與保證人之間對連帶責任保證和壹般保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合同債務全部承擔全額清償責任;
債務履行期屆滿,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壹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