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具有發放貸款資質的銀行等貸款機構,是在審慎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的基礎上,評價貸款風險後,決定分期貸款給申請人的,是合法的。貸款機構需要與申請人依法訂立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的方式、數額、利息等重要內容。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