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不能貸款不算違約。辦理貸款是銀行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發放貸款。但是,貸款的發放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因此,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不屬於違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