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息5分,即100元。壹個月的利息是5元,1000元是50元,10000元是500元。
月息5分,換算成年利率就是5%*12=60%,是徹頭徹尾的“高利貸”。根據國家規定,如果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四倍,則超過某些法律將不受保護。
目前銀行貸款壹年期利率為6.56%,是26.24%的4倍。月息5分,年利率60%已經超過33.76%。這33.7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可以不支付。
擴展數據:
高利貸是指要求極高利息的貸款。它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是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說,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現和現代銀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間借貸是高息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和打擊高利貸的通知》中的規定,私人個人貸款的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確定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不含浮動)。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放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從上面可以看出,自2065438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生效以來,高利貸的標準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準,而是以是否超過36%為標準,也就是說不屬於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