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設置實施高等教育的高等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大學生;
4.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擴展數據:
1,貸款金額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至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當年在高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在校生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科學制年限(學生按學制剩余年限)加10年確定,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在正常學制畢業兩年後開始根據貸款合同按年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兩年的寬限期是針對在校和畢業後的學生。寬限期後,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將根據貸款合同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借款學生學習4年以上並繼續攻讀更高學位(包括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將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期限。
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