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金的申請和評審由高校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應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的評估辦法,並報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廳備案。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審核。
每年6月10、1日前,學生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相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提交《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在同壹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
擴展數據:
申請資助所需材料: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農村貧困戶救助證》,或加蓋民政局公章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或托幼對象證明;
(2)貧困兒童填寫入學救助申請報告,須有村、社區或基層工會證明;
(3)《大學錄取通知書》(原件)及本人照片2張(1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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