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自工商部門核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娛樂、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免收登記管理的壹切行政事業性收費。).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為高校畢業生在現有渠道創業提供小額貸款和擔保。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免征的具體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收費項目,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含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物價局,下同)批準的收費項目。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包括工商登記、變更登記、更換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2 .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3.衛生部門收取的民營醫療機構管理費、健康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醫學檢查費、預防接種服務費、衛生許可證費。
4.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
5.勞動合同鑒證費和職業資格證書費由勞動保障部門收取。
6 .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
7 .煙草部門收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包括臨時零售許可證費)。
8 .國務院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其他涉及個體戶的登記管理收費。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登記管理收費。
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應當向工商、稅務、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煙草等部門的相關收費單位出示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證和工商部門認可的有效證件,經收費單位核實後,按規定免收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