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須知》的規定,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購房人和正在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擴展數據:
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須知》的規定,貸款要求如下: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身份證明;
2.規定的首付款已經支付,首付款+貸款金額=總房款,房款尚未支付;
3.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連續、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最近4個月以上未繳納;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大額債務。
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住房貸款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