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具體意見?
7.兒童保健費的數額可根據兒童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兒費。對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支付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無固定收入的,可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保育費數額。
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
8.托兒費要定期支付,有條件的可以壹次性支付。
9.如壹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財產抵付兒童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約定,孩子隨父母壹方生活,養父母承擔孩子的全部看護費用。但經查證,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證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