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款貨幣是指流通中的壹種特殊類型的信用貨幣。信用貨幣是指以貨幣發行者的信用為擔保的貨幣,存款貨幣是以發行存款的儲蓄機構的信用狀況為擔保的信用貨幣。
2.銀行為工商業者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存款人可以憑存款向銀行簽發支付令——支票,或以其他方式將存款轉入收款人賬戶,替代貨幣作為流通和支付手段,因此被稱為存款貨幣或信用貨幣。
3.存款貨幣能夠發揮貨幣作用的銀行存款主要是指可以通過簽發支票進行轉讓和結算的活期存款。壹般來說,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余額應視為貨幣,即通常所說的“存款貨幣”。
4.存款貨幣主要體現為公司和個人在銀行賬戶的活期存款,主要在銀行體系內流通,可用於轉賬結算。
5.存款貨幣來源於現金貨幣的存款和銀行貸款的衍生機制。按規定可作為流動性準備金的資產統稱為法定流動性資產,包括:超額準備金、同業利差、“國庫券”、可轉讓存單利差、銀行承兌匯票、短期票據交易商或銀行擔保的商業本票、政府債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及其他經“中央銀行”批準的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