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銀行貸款的利率隨期限的不同而不同。貸款期限越長,利率越高。利率的確定應以“日期”為準,即從法律文件確定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起適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法律依據: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如何計算的批復》中,確定執行金額=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清償額+遲延履行期間債務清償利息。
判決未載明遲延履行利息的,當事人仍可以在執行程序中要求被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合法的。被告只要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就應當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果判決未告知逾期履行的利息,當事人也有權要求支付。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