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去年基礎上上調。大邑縣、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浦江縣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由780元提高到960元,其他區(市)縣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由850元提高到1050元。全市繳存基數上限由11571元調整為13284元。成都市財政撥款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繳費比例上限為12%,下限為6%;其他單位繳存比例上限為15%,下限為6%。我們知道,公積金和社保壹樣,大部分用人單位為了降低企業支出成本,都是按照最低和最低的繳存比例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繳納基數並不是員工的真實工作水平。大邑縣公積金月個人繳費水平為57.6元-1992.6元,成都等地公積金月個人繳費水平為63元-1992.6元。
但是如果按照最低級別來交,7月成都新政後貸款額度會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