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在貸款所在地辦理了商業性的住房按揭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貸款所在地連續正常的繳納了六個月的住房公積金,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申請人提交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貸款的申請證明,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貸款銀行同意;
4、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5、必須是取得房產證的現房,如果購買的是壹手房期房,只能通過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辦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