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離婚協議,明確約定車輛歸屬和貸款還款責任;
2、由使用方繼續承擔貸款還款義務;
3、貸款還清後,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4、確保過戶手續符合當地車管所的規定。
車輛貸款的影響因素:
1、貸款合同條款:不同的貸款機構和貸款合同可能有不同的規定,關於車輛在貸款未還清時的過戶問題;
2、車輛抵押情況:如果車輛作為貸款的抵押物,需要了解抵押權的解除條件和過程;
3、雙方協議:離婚雙方對於車輛的分割和過戶需要達成***同協議,並符合法律規定;
4、還款責任:過戶後,對於未還清的貸款,需要明確哪壹方承擔剩余還款責任;
5、法律法規:不同地區的法律法規可能對車輛貸款未還清的過戶有特定的要求和限制。
綜上所述,離婚時車輛尚未還清貸款的過戶給另壹方,需簽訂明確歸屬和還款責任的離婚協議,由使用方繼續還款,待貸款結清後按照車管所規定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同債務應當***同償還。***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同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等***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同生活、***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