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如果車輛在運行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車輛的賠償將支付給銀行或金融公司(即第壹受益人)。但壹般來說,抵押車輛沒有重大損失,銀行或保險公司會出具委托書,委托車主收取修車保險費或其他賠償費用。
因為貸款車輛的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或金融公司。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銀行或金融公司有權處置車輛。
因為汽車是壹種特殊的抵押物,在行駛過程中難免會發生大大小小的事故。為了防止以下問題,銀行或金融公司要求保險的第壹受益人是銀行。比如車子抵押給銀行,貸款20萬。結果車撞了,殘值可能只有三萬塊。保險公司賠付17萬元。如果第壹受益人不是銀行,而是貸款人拿這個65438。這樣銀行虧了654.38+0.7萬。
所以貸款車險的第壹受益人是銀行或者金融公司,就是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抵押物的價值抵不上貸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