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可以對車輛性質的改變進行賠償,但改變性質時需要通知保險公司。如未告知保險公司,因保險標的風險顯著增加而造成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風險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將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收取的保險費,扣除應收部分後,退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因保險標的的風險顯著增加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二條* * *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風險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將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收取的保險費,扣除應收部分後,退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因保險標的的風險顯著增加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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