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法院不能主動調整過高的違約金,必須由違約方向法院提出要求,並且提交證據證明過高。如果違約方不提出要求,法院就會支持守約方的50%違約金的主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