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貸壹***五份合同。購車人、經銷商、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證處各執壹份。車貸合同壹般需要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數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內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壹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二、車貸簽合同註意什麽
1、要註意車貸合同雙方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要註意車貸的分期數以及利率;
3、要註意車貸貸款人是否屬於自願申請車貸貸款;
4、要註意車貸合同內容,有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
5、簽訂車貸合同應當註意的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