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需要到貸款機構辦理抵押註銷手續,拿回綠色復印件。
(1)及時與貸款銀行取得聯系,辦理貸款結清證明,取回車輛登記證和在銀行抵押的購車發票;
(2)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車管所了解抵押手續;
(3)拆除貸款人安裝在車輛上的GPS定位裝置;
(4)去保險公司辦理變更保險受益人的手續,因為車輛已經抵押,但受益人是貸款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72條
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檢查和監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應按約定定期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財務會計報表或其他資料。
第673條
借款人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解除合同。
二、貸款車不還款會怎麽樣?
汽車貸款未償還情況如下
1.借款人壹開始不還款,貸款機構就會催款。如果付款失敗,將通過GPS定位系統搜索借款人的位置,並要求拖車公司將車拖走,車輛將被扣押,直至車主歸還欠款。
2.逾期三個月以上付款,被告可以上法院,有權將車輛拖走拍賣,用拍賣所得償還車貸,限制其他業務,逾期記錄也會錄入征信系統,留下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