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車主,在償還貸款的過程中,沒有出現嚴重逾期,要提出合理的事由,讓貸款機構認同。
(2)新車主,在征信上信用良好,變更起來比較容易,資產狀況可以,這都是貸款機構要進行審查的重要內容。
(3)在沒有還清車貸之前,不管是向銀行還是向汽車金融公司申請貸款的車,車都是歸貸款機構所有,在還完貸款之後,要將車主所有權進行變更給新車主。車貸變更還款人的,原還款人即原簽訂貸款合同的還款人應當與銀行協商,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的,可以將還款人的信息進行更換,更換完畢後,按照更換後的合同約定進行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