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執法部門,按程序驅離就是執法;
2.債權人沒有合同就開車離開是違法的:
(1)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不償還債務,債權人無權私自扣押債務人的車輛。未經許可扣押債務人車輛,屬於違法行為,債權人應申請財產保全,車輛將被法院扣押。
(2)欠款屬於財產,車屬於房產,也是財產。不屬於嚴重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非法借貸行為;
(3)如果雙方都是非理性的,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將查封汽車等財產;
(4)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清償欠款。調解不成,人民法院將作出判決,限期還清欠款。到期未清償欠款的,人民法院可以拍賣該車,並優先向當事人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7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留置債務人已經合法占有的動產,並對該動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其占有的動產為留置權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壹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對其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如果沒有提供擔保,將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