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分類:
1.創業貸款:創業貸款是指由具有壹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發放的,申請創業或再創業的資金需求,並被銀行認定為有效擔保的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可獲得最高50萬元的單筆貸款。
2.質押貸款:除了存單,個人貸款也可以用國庫券、保險公司保單等憑證輕松獲得。質押貸款可貸存單金額的80%;國債質押貸款可貸國債面額的90%;保險公司質押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當時保單現金價值的80%。
3.擔保貸款:目前銀行對高收入群體情有獨鐘,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金融行業人士都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惠對象。這些行業的員工只需找壹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約65438+萬元的擔保貸款。
4.小額貸款:持再就業優惠證申請失業貸款。大家的標準最高可以貸款2萬,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最低的利率。企業吸納下崗職工10人的,可享受最高20萬元的低息貸款。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