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2016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具體調整措施如下:
(壹)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掛鉤。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為15年及以下的退休人員,每月基本養老金每滿1年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本人繳費超過15年的部分,每月基礎養老金每滿1年增加3元。如果每月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少於20元,將補足20元。
2.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本次調整前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1.7%、1%計算月基本養老金的增加額。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2015年同類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壹定比例計算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具體標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3)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2015 12 31之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但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可額外領取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