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公積金貸款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試行出口退稅托管賬戶質押貸款有關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試行出口退稅托管賬戶質押貸款有關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本規定適用於出口退稅專用賬戶貸款質押案件的審理和執行。

本規定所稱出口退稅專用賬戶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將出口退稅專用賬戶委托給貸款銀行,並承諾以賬戶內的退稅款作為還款擔保的貸款。第二條以出口退稅專用賬戶方式質押貸款的,應簽訂書面質押貸款合同。質押貸款合同自貸款銀行實際管理借款人出口退稅專用賬戶時生效。第三條出口退稅專用賬戶貸款質押銀行對質押賬戶內的退稅款享有優先受償權。第四條人民法院在審理和執行案件時,不得對質押出口退稅專用賬戶內的資金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第五條借款人進入破產程序時,貸款銀行對質押出口退稅專用賬戶內的資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但以未清償的擔保債權金額為限。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強制執行措施,不受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限制:

(1)借款人將非退稅款存入出口退稅專用賬戶;

(二)貸款銀行將出口退稅專用賬戶中的退稅款退還給其他貸款,且金額已超過質押貸款金額的;

(3)貸款銀行同意稅務機關劃轉出口退稅專用賬戶;

(四)貸款銀行有其他違背退稅賬戶特殊性質、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行為。第七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上一篇:準格爾旗二手房交易有哪些手續?
  • 下一篇:車貸年齡限制到多大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