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商業銀行組合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的利率計收利息。當國家利率調整時,剩余期限的利率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規則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還款方式按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遞減方式設定,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含逾期罰息)。其中,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應當相同,每月還款額分別以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系統的計算結果為準。
擴展數據:
《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借款人應使用同壹銀行賬戶償還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並與受委托銀行簽訂貸款回執和委托還款協議,授權受委托銀行在每月還款日劃轉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的要求提供組合貸款申請材料。材料項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項相同。除4份購房合同外,其他材料每項提供3份,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網站公布為準。
第十八條?組合貸款經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批準後,雙方約定貸款日期,擔保公司在貸款日期前出具貸款承諾書。保函(原件)。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按約定當天發放貸款。
鄭州住房公積金-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