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組合貸款後是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但是有壹個前提條件,用戶在進行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之前必須要先還清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的部分,只有還清公積金貸款金額之後,用戶才可以準備好有關資料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壹式壹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壹式壹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2、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3、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壹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賬支票。
綜上所述,可以進行組合貸。在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前,應當到受托銀行咨詢組合貸款具體辦理事宜,在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前,應當向受托銀行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受托銀行確認可發放商業貸款額度。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