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6條
當事人壹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和財產權利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第389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第458條
基於合同關系產生的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和違約責任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