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建房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農村的宅基地建房、集體土地建房不具備擔保、抵押的資格,所以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的貸款只能用於出讓土地的貸款,宅基地以及集體土地,村民也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辦理抵押手續,所以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二、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有什麽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