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轉移現場處理流程:
1.向遷出地車輛管理所申請遷出。
2.在換乘大廳前領取分機號碼卡,完成分機號碼和車輛牌照。
3.然後在指定窗口提交遷址委托書、行駛證、機動車過戶申請表、登記證明、買受人證明及復印件、車輛號牌,然後繳納相關費用,領取收據。
4.對檢驗合格的車輛,車管所將收繳原車牌和行駛證,並在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申請表》變更登記欄上批註“轉入某省某公安廳(局)車管所”,加蓋公章,與《機動車轉入通知書》壹並歸檔。
5.在許可證交付後三個工作日內,到已辦完手續的地方領取大檔案。大檔案包括申請表、驗車單、車架號、原車主行駛證、原車照片。這時候妳就可以帶著妳的檔案去遷入地的車管所辦理相應的手續了。
辦理車輛異地轉移的註意事項
1.交通違法和事故應當在提交申請前處理完畢。
2.機動車超過檢驗有效期轉讓的,還應當核驗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憑證。
3、6年以上免檢車輛還應審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
4.代理人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時,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和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還應提供代理單位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