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的身份信息;
2.基本事實:名人屬於委托,借款人屬於產權實際所有人;物業的具體地址;購房款及相關費用的金額和支付方式;
3、購房手續:名人要配合借名人辦理壹系列購房手續;
4.持有期內房屋使用權和所有權的約定;
5.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違約責任;
名下購房的借款人,可以根據姓名協議確認房屋所有權。
雙方有“名下購房”的約定,且有充分證據證明爭議房產的首付款、按揭款等相關款項實際由借款人支付,則可以認為登記在名人名下的房屋屬於持有性質,房屋所有權不屬於名人所有,應歸借款人所有。
但舉證標準極高,不僅要證明以協議名義購房的事實,還要證明實際支付房款的事實,承擔著巨大的舉證責任。稍有不慎,就可能敗訴,導致房子和財產雙雙受損。
擴展數據
簽訂貸款協議時應註意的重要事項:
1.無論是名人還是借款人,如果在購房時已經結婚,由於購房資格實際上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審查的,而婚姻期間的購買通常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最好在簽字時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字,避免未參與簽字的壹方以不知情為由對協議提出異議的情況發生。如果名人是老人,最好讓其子女簽署利害關系人的知情同意書。
2.對於具體的購買行為,名人可以向借款人出具書面委托書,借款人可以做具體操作,或者兩者兼而有之。但相關協議、房產證、票據等文件,應要求借款人持有原件。
3.除了協議之外,借款人還應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購房資金的來源。所以最好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支付,並保留相關憑證。
4.為了保證房產不會被名人擅自處置,或者不會因為其他原因被查封、凍結,如果是全款購房,實際所有人可以要求登記人協助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這樣更安全。
人民網-實名買房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