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撞車後逃逸的處罰如下:
(1)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運輸管理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重傷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分子,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33-1條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逃逸事故的認定標準是什麽?
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無責任,駕車逃離事故現場;
2.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院,但未報案而無故離開醫院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涉嫌酒駕、無證駕駛,報案後未履行現場等候義務,離開事故現場後棄車返回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院,但在給傷者或其家屬留下虛假姓名、地址和聯系方式後,便離開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