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壹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同渡過難關,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三、各地根據當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
據悉,上述支持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