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購買住房提取
二、拆遷安置提取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住建築“填”和“住..
四、償還住房貸款(包括異地貸款)本息的提取
五、出租房屋提取
六、出租單位集體宿舍提取
七、火災、洪水、龍卷風等自然災害造成自住住房損壞的提取。
八、離休、退休提取
九、出境結算提取
十、戶口遷移、工作調動從本行政區域提取。
十壹、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不含兩年)未重新。..
十二、持有殘疾證(包括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隨單位..
十三、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
十四、人民法院判決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十五、農民工和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十六、存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