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貸款;
2、存量房貸款;
3、房改房貸款;
4、無房屋所有權住房貸款;
5、自建房貸款;
6、回遷房貸款;
7、互換產權房貸款。
註意:不同地區、不同時期政策會有調整,請以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