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被判刑的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服刑罪犯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或提取,服刑期滿後需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積金政策使用或提取公積金。
需要填寫的表格,由單位統壹管理: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每人壹份);申請租房的職工應填寫《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租賃費用申請表》(壹式兩份/人),不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壹式兩份/批量)。職工個人的,由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壹式兩份/人)。
二、被判刑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壹)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對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進行審核,符合提取條件後,由單位填寫《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或職工個人的經辦人員持《個人提取公積金審批表》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審批。公積金中心審批錄入完成後,在單位填寫的《個人提取公積金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審批的《個人提取公積金審批表》和單位填寫並簽字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移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