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不同點:
(1)公轉商貸款是將經審批同意的公積金貸款轉由商業銀行發放商貸,商貸利率高於公積金貸款利率的利差部分由公積金中心逐月對職工進行補貼。
(1)公轉商貸款的申請條件在符合公積金貸款規定的同時,還要符合商業銀行的首套房貸款規定。
2.相同點:
(1)二者都需要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格,即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6月以上;
(2)二者都執行國家關於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標準;
(3)二者均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
(4)在申請的貸款額度不能滿足職工需要時,二者均可以申請組合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