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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辦銀行將在與借款學生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款收據後20個工作日內,統壹將第壹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借款學生應註意自己的信用,在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按時償還貸款。每年畢業前60天,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到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向借款學生解釋還款相關事宜,解答其咨詢。
1.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以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2.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額度,原則上全日制本科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