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畢業後還款助學貸款在校期間是不需要計算利息的,關於助學貸款的規定如下:
1、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采取的壹項重大措施。
2、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同給予銀行壹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3、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采取壹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