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慶市房產稅征收試點地區和對象的規定如下:
壹.試點領域
試點區域為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以下簡稱主城區九區)。
二、收藏對象
(1)試點將分步實施。第壹批納入征收對象的房屋有:
1.個人所有的獨棟商品房。
2.個人新購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近兩年內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主城區九區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建築面積2倍(含2倍)的住房。
3.重慶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普通住房。
新購住房是指本暫行辦法實施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購房合同簽訂並提交至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時間為準。
(2)對未納入征稅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和多套普通住房,適時納入征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