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指出,為支持新型就業形態發展,重慶將完善新興業態準入管理,向新興業態企業開放鼓勵創業創新發展的優惠政策,金融、信貸等相關優惠政策向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企業傾斜,促進平臺經濟、眾包經濟、共享經濟等創新發展。推動政府部門牽頭向新興企業購買產品和服務。
同時,還將完善適應新就業格局特點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支持勞動者通過新興業態實現多元化就業。引導新興企業和從業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企業就業扶持政策。其他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可享受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加快“網上社保”建設,方便新就業形式從業人員參保和轉移。完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制度,為異地就業的繳存職工提供轉移接續服務。將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從業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範圍,支持其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和繳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意見》指出,重慶還將完善就業援助政策。各類企業吸納失業1年以上的貧困高校畢業生、低收入家庭成員、零就業家庭成員、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企業職工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重點群體壹次性就業補貼。
將登記失業“4050”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項目擴大到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期待更多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