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微型企業補助申請流程:
壹、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的創業者應當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交以下材料:
1、居住證明;
2、身份證明;
3、戶口簿;
4、微型企業創業申請書;
5、屬於“九類人群”的證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居住地與身份證明或戶口簿載明的住址壹致的,申請人可不提交前款第(四)項規定的材料)。
二、申請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政策的創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無在辦企業;
2、具有創業能力;
3、屬於“九類人群”;
4、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
5、屬於“九類人群”的申請人出資比例不低於全體投資人出資額的50%;
6、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三、扶持補助比例
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對市級財政資金、區縣(自治縣)配套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籌安排,並向申請人撥付資本金補助資金。
補助比例控制在註冊資本金的50%以內,具體補助辦法和標準由各區縣(自治縣)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期限為1―2年,並按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擴展資料
重慶微型企業扶持對象:
1、屬於國家政策聚集幫扶的“九類人群”,即高等院校(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農轉非”人員、三峽庫區移民、殘疾人、城鄉退役士兵、文化創意人員、信息技術人員等;
2、具有創業能力,即應當具備年齡、行為能力條件,並經創業培訓,具備壹定的經營管理能力;
3、與他人創辦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且在合夥企業或公司中的份額或投資比例不低於50%。
百度百科—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