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類人員到所在社區居委會或勞動保障部門發放失業證申請表;
2、持街道勞動保障中心出具的相關文件、證明,經相關部門審核、蓋章,辦理《失業證》;
3、《失業證》年審只需攜帶上述證件和《失業證》原件直接到街道辦理;
4.《失業證》轉移的,到原區、街道辦理失業人員關系轉移介紹信並收回原失業證,然後攜帶1-4證件到現街道辦理。
申領失業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壹寸多張照片;
4.由社會人員辦理的,需攜帶原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5.如果是應屆大學生,需要帶畢業證。
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和辦理就業登記的資格憑證。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並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免費職業培訓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