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95-4825583。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部門。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有19個內設司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國家委員會秘書處”也設在其中。此外,教育部直接管理15個教育社會團體和組織。
從1985到1998,教育部被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
主要職責
壹是研究制定教育方針政策;起草教育法規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國家教育發展規劃;制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和速度,並指導和協調實施。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集教育經費、教育撥款和教育基礎設施投資的方針和政策;監督國家教育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根據有關規定管理來華外國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四、研究提出中小學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基本教學要求和基本教學文件;組織審定中小學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開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督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