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高校畢業生赴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詳情如下:
1.什麽是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對中央部屬高校應屆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學費由國家補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國家財政代為償還。
2.補償代償的金額是多少?
國家對每名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本專科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6000元。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補償代償標準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補償代償。
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補償代償標準的,按照標準實行補償代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
3.補償代償政策中規定的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包括哪些省份和地區?
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4.補償代償的方式是怎樣的?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分3年補償代償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