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應具有壹定的工作經驗,原則上工作年限不少於兩年;
2、有固定的農業經營項目並已形成壹定的經營規模,積累了壹定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水平,並有相對穩定的供銷渠道;
3.從事農產品收購加工的借款人,原則上應依法註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或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必須由自然人獨資),企業應依法核準登記;
4.根據當地市場和客觀條件,借款人不需要註冊為註冊主體的,應持有相關合同協議,或委托采購合同、代理協議、銷售協議、合作協議等材料;
5.在中國銀行開立結算賬戶或存款賬戶;
6、具有壹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7.貸款資金的使用符合《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銀行的相關管理規定。
8、原則上支持農民在本省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暫不支持在外省的經營活動;
9.中國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內容供大家參考。請參考實際業務規定。
如有疑問,請聯系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國銀行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