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房產查封是指訴訟過程中法院在原告提出查封申請後通過司法途徑將被告名下的房產予以查封,被查封後的房屋不能進行過戶、抵押的手續,查封房產是壹種保全措施,被查封的房產不可居住、交易。債務人償還所有債務後,可申請解封。如果債務人拒絕還款,法院將拍賣被查封房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對於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