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百姓在購買房子後,等到辦理房屋貸款的時候都會被銀行方面要求開具查房證明。查房證明主要是銀行方面為了了解購房人是首套房還是二套房,是否是首套房就直接關系到房子的首付比例已經還款利率等重要問題。查房證明壹般在戶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詢並開具證明,房主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關系證明就可以開具證明了,有些地區開具查房證明需要收取壹定手續費。如果房主本人沒有時間親自去房管局開證明,也可以寫個委托書和公證書,交由委托人幫忙去辦理開具查房證明。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第五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統壹的房屋登記簿。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由房屋登記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