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2、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加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乘以還貸能力系數減去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乘以貸款期限,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為,貸款額度等於房屋價格乘以貸款成數;
3、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4、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綜上所述,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計算結果四舍五入,精確至千位,低於15萬元的按15萬元確定,高於50萬元的按50萬元確定,職工及配偶均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每戶最高貸款限額為100萬元,具體可貸額度同時根據職工所購住房的狀況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壹條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