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相繼成立了東方、信達、華融、長城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並將其存續期規定為10年,負責收購、管理和處置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剝離的相應不良資產。成立之初,除信達的員工外,其他三家公司都是從相應的國有銀行臨時調來的。
幸福人壽的控股股東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已改制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於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註冊資本1000億元。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收購、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收回本外幣債務;出租、轉讓或重組收購的本外幣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將本外幣債權轉換為股權,分期持有企業股份;資產管理範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和債券、股票承銷;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行金融債券和向金融機構借款;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2010年6月29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完成商業化轉型。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年6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由財政部獨家發起設立。